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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一個批次威力特效止咳水

  • 2013.05.03
衞生署今日(五月三日)指令持牌藥物批發商國際製藥廠有限公司因品質問題,從貨架回收一個批次的「威力特效止咳水」(註冊編號:HK-12650,批號:421201)。

衞生署在市場監察時,抽取了威力特效止咳水有關批次樣本由政府化驗所檢測。今日,檢驗報告證實產品其中一種主要成分可待因的含量比標籤標示為低(約標示含量的百分之八十五)。此品質問題有可能影響產品的療效。

衞生署的調查仍在繼續。

根據批發商資料,該產品由中國的廣州力純製藥有限公司所生產。共六千瓶受影響批次的藥水於二○一二年十二月進口香港,其中約三千四百瓶已供應給本地藥房。
 
威力特效止咳水含有可待因、麻黃碱及異丙嗪,用於舒緩咳嗽。此產品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藥房出售。

批發商已設立熱線 2345 0633 供市民查詢。衞生署會密切監察回收情況。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一三二章),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屬刑事罪行。定罪後最高罰則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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