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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擊搜查售賣含受管制西藥成分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零售店鋪

  • 2013.03.28
衞生署今日(三月二十八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一間位於深水埗的零售店鋪,發現有關店鋪涉嫌出售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部分產品的標籤顯示含有受管制西藥成分。

衞生署根據市民投訴作出調查,發現深水埗一間零售店鋪展示多款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見附件)以供售賣。搜獲的未經註冊產品中大部分的標籤顯示含有第I部毒藥「育亨賓」,其餘產品的標籤則顯示含有「葡萄糖胺」或「維他命」。有關的藥劑製品的標籤上均沒有附有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初步調查發現,該批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是從外地購得。

行動中,一名五十五歲女子和一名三十五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和管有第I部毒藥和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捕。

「育亨賓」曾用於治療起立性低血壓,副作用包括焦慮、躁狂反應和心跳加速。含「葡萄糖胺」或「維他命」的產品為非處方藥物,分別用於治療關節痛和作為營養補充劑。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一三八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合法售賣。第I部毒藥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I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的調查仍然繼續。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從市面購買或服用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因為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並未經由管理局評審,其安全、品質及效能未獲保證。市民如服用有關產品後有疑問或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他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該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二一三號胡忠大廈一八五六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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