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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被錯誤標籤的中藥材

  • 2012.11.01
衞生署今日(十一月一日)指令上環一間持牌中藥材批發商黃澤記有限公司回收中藥材「白附片」,因為該公司錯誤在包裝上將該中藥材標籤為「白附子片/Giant Typhonium Rhizome」,這名稱對應中藥材「白附子」炮製品。 衞生署今日(十一月一日)指令上環一間持牌中藥材批發商黃澤記有限公司(黃澤記)回收中藥材「白附片」,因為該公司錯誤在包裝上將該中藥材標籤為「白附子片/Giant Typhonium Rhizome」,這名稱對應中藥材「白附子」炮製品。該批錯誤標籤的中藥材由黃澤記從內地入口。

衞生署因應接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呈報一宗有關「白附片」的不良反應個案作出上述的跟進行動。

十月二十日,一名六十二歲男子因感冒向位於沙田馬鞍山的持牌中藥材零售商「嘉華中西藥行」(嘉華)內註診的梁靈捷中醫師求診,並在嘉華配發中藥材。服用中藥材兩小時後出現與烏頭類生物鹼不良反應相符的症狀,包括四肢、面部及舌頭麻痺及暈眩。

衞生署發言人稱:「該病人其後到公立醫院接受治療,現時情況穩定。化驗結果證實,病人的尿液樣本顯示含有烏頭類生物鹼,這很可能與病人曾服用『白附片』有關。」

「衞生署初步調查發現,有關中醫師及嘉華誤將『白附片』標籤及誤認為『白附子』。同時,病人未使用的藥材中亦鑑定出含有『白附片』。」

「雖然調查仍在進行中,至今為止,嘉華至少從兩間位於上環的持牌中藥材批發商採購該批『白附片』,分別是恒和藥材行(恒和)及細莊貿易公司(細莊),而這兩間中藥材批發行則由黃澤記供貨。」

「盡管如此,『白附片』處方及配發的用量仍在《中國藥典》(2010年版)建議用量範圍內。同時,亦沒有發現嘉華中藥材零售店內其他的藥材有混雜情況,也未有接獲其他病人相關的不適報告。」

「白附片」為附子的其中一種炮製品,屬於《中醫藥條例》附表2中藥材,主要用於治療痛症。它含有毒性成分為「烏頭鹼」,如不適當地使用,可引致口唇和四肢麻痺、噁心、嘔吐及四肢無力等不適症狀,嚴重者更會引致危害生命的呼吸因難和心律失常。

而「製白附子」是另一種《中醫藥條例》附表2的中藥材,主要用於祛風痰及止痛。如使用不當也可能導致不良反應,包括刺激皮膚及黏膜,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嚴重者甚至致命。

發言人補充:「根據《中藥規例》(第549F章)第7條及第24條的規定,持牌中藥材批發商及零售商必須確保藥材的包裝容器上標示貯存其內的藥材的名稱。違例者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待調查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意見。衞生署亦會將有關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以考慮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行動。」

「為防止錯誤標籤中藥材,衞生署呼籲中醫師及中藥商在標籤或處方中藥材時,所有中藥的名稱,應以《中醫藥條例》附表1及附表2的名稱為標準,並符合相關專業守則及執業指引的要求。」

「市民可致電黃澤記熱線電話 2546 8754 查詢回收事宜,衞生署也會密切關注該批中藥材回收情況。」

衞生署敦促市民立即停止服用有關被錯誤標籤的中藥材。擁有該中藥材的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藥材送交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

市民若曾服用有關被錯誤標籤的中藥材並感到不適,應盡快尋求醫護專業人員的意見。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11/01/P2012110105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