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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信興藥粉行供應的未經註冊中成藥

  • 2012.08.24

衞生署今日(八月二十四日)指令持牌中成藥製造商「信興藥粉行」(信興),回收其於未獲牌照的地址(上環皇后大道西168號2樓C室)所供應的未經註冊中成藥(詳見附件)。

衞生署在接獲有關上述處所的情報後作出調查,於今日聯同警方採取行動,並作出以上回收呼籲。

衞生署發言人說:「根據初步調查,信興的註冊地址為香港仔。但衞生署人員在上環處所發現中成 藥產品,而該些中成藥產品及上環處所均未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信興確認該批未經註冊中成 藥於香港仔製造,並運送至上環處所作貯存及銷售。」

發言人補充:「雖然有關中成藥產品的銷售分布仍在調查中,初步資料顯示信興主要銷售其產品予 合資格中醫師。」

衞生署已指令信興就有關的回收聯絡其客戶。信興客戶可致電其設立的熱線(2548 0926)查詢。

衞生署至今沒有收到相關不良事故的報告。署方會密切監察信興的回收行動。

發言人表示:「待調查工作完成後,衞生署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考慮作紀律處分。 」

「另外,任何人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有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549章《中醫藥條例》 第119條,最高刑罰為罰款十萬元和監禁兩年。當完成調查後,署方會與律政司商討可能的檢控行動。 」

發言人呼籲,從上址購得有關中成藥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有關產品,並將之交到衞生署於 九龍觀塘Two Landmark East十六樓的辦公室。

附件: 回收信興藥粉行供應的未經註冊中成藥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08/24/P2012082405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