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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一款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Lorista tablets 50mg

  • 2012.04.30
Lorista tablets 50mg 衞生署今日(四月三十日)指令持牌藥物批發商源輝貿易公司(源輝)從市面回收一款名為「Lorista tablets 50mg」(註冊編號:HK-59349)的所有批次,因該產品附有未經批核的產品說明書,屬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早前接獲市民查詢,指該產品的產品說明書所用的語言與註冊版本不符,署方因此進行調查並得悉事件。

衞生署的調查至今顯示,源輝貨倉內的所有產品均被發現附有未經批核的產品說明書,因此,署方指令源輝從市面回收全部產品。

衞生署的調查繼續。

源輝至今入口5,500盒產品,其中2,209盒已售予私家醫生及本地藥房。

「Lorista tablets 50mg」含氯沙坦,主治高血壓,須有醫生處方才可在註冊藥房由藥劑師監管下售賣。

發言人解釋:「事件涉嫌違反了《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根據該條例,銷售及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源輝已設立熱線(2499 1373)回答查詢。衞生署會監察回收情況。

(轉載自香港特區 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04/30/P2012043005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