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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回收 Ospexin Cap 500mg 及 250mg

  • 2012.03.07
回收 Ospexin Cap 500mg 及 250mg 衞生署今日(三月七日)同意持牌藥物批發商瑞士諾華製藥(香港)有限公司(諾華)基於品質理由,自願從消費者回收Ospexin Cap 500mg(註冊編號:HK-33816)和Ospexin Cap 250mg(註冊編號:HK-33817)的所有批次產品。

衞生署今日接獲諾華通知,指有關產品的奧地利生產商Sandoz GmbH決定回收該兩款產品,因為兩款產品未能通過數項持續穩定性測試。

根據諾華的資料,當有關產品在攝氏三十度和相對濕度達百分之七十五的情況下儲存十二個月,產品的溶出度測試、水分測試和膠囊顏色的結果發現不合格。初步調查顯示,問題可能是包裝物料未能在上述儲存情況下有效保護產品免受濕氣影響所致。

衞生署發言人說:「衞生署至今未有接獲與有關產品相關的不良反應報告。」

Ospexin Cap 500mg和Ospexin Cap 250mg是治療細菌感染的抗生素,含有「頭孢氨芐」,須有醫生處方才可在註冊藥房由藥劑師監管下售賣。

根據諾華的資料,兩款產品已供應給醫院管理局轄下醫院和私家醫院、衞生署轄下診所、私家醫生和藥房。Ospexin Cap 500mg亦有出口往澳門。衞生署已就回收行動通知公立和私家醫院,以及相關的醫護人員。

諾華已設立熱線電話(2881 5811)解答相關查詢。市民可就回收安排聯絡諾華,或將產品送交衞生署位於九龍南昌街382號公共衞生檢測中心三樓藥物辦公室銷毀。

衞生署會密切監察回收行動。

發言人說﹕「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有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52(1)條,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和監禁三個月。衞生署在完成調查後會就進一步行動諮詢律政司的意見。」

「曾服用有關產品的市民,如有疑問或感不適,應請教醫護人員。」

(轉載自香港特區 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03/07/P2012030705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