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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一批「散利痛」

  • 2012.01.19
散利痛 衞生署今日(一月十九日)同意持牌藥物批發商拜耳醫療保健有限公司(拜耳),從消費者回收一個批次(批號:CM01474)的「散利痛」(註冊編號:HK-24091),因為產品的包裝出錯,部分在包裝盒上標示為二十粒裝的產品,實際為十粒裝。

拜耳透露,受影響批次在印尼生產,共有61,701盒有關批次的產品自去年九月已售給本地零售商。

「散利痛」含「撲熱息痛」、「丙基非那宗」和「咖啡因」,是用以紓緩疼痛和發燒的非處方藥物。

拜耳已設立熱線電話(2814 5299)解答市民查詢。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售賣藥物而其包裝盒出現錯誤描述,有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有關條例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補充:「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中,衞生署在完成調查後,會就進一步的行動徵詢律政司的意見。我們亦會繼續監察回收行動。」

(轉載自香港特區 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01/19/P2012011905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