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回收「安寧36眼藥水」

  • 2011.11.28
回收「安寧 36 眼藥水」 衞生署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同意持牌藥物批發商葛蘭素史克有限公司(葛蘭素史克)基於品質問題自願從消費者層面回收一批(批次編號:X012FA-1)註冊藥劑製品「安寧36眼藥水」(註冊編號:HK-16622),因為藥瓶內發現微細的結晶體。

葛蘭素史克通知衞生署,指其在收到一名消費者查詢有關產品滴咀發現微細結晶體後,展開調查。該公司確定該些結晶體為硼酸沉積物,而硼酸是該藥物的輔料,用作調控產品的酸鹼度。

衞生署發言人說:「葛蘭素史克在評估後,認為有關結晶體是在空運期間受不適當溫度或氣壓導致的,有關批次是唯一經由空運到港的產品,其他批次均經海運到港。」

該公司強調,為安全起見,故主動回收該批次的產品。

發言人表示,「安寧36眼藥水」由印尼生產商PT Sterling Products Indonesia生產,是一種非處方藥物,用以紓緩眼睛紅筋和不適。

根據葛蘭素史克,約有31 500瓶受影響批次的產品已入口本港,供應本地藥房及藥物公司,部分並轉口往澳門。

他說:「迄今,衞生署未有接獲不良反應報告。署方會繼續調查,並密切監察回收情況。」

葛蘭素史克已設立熱線3189 8765解答有關查詢。

發言人說:「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有關產品。如有懷疑或感不適,應盡快請教醫護人員。」

他續說:「任何人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有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52(1)條,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和監禁三個月。」

最後,發言人說:「衞生署會在完成調查後就是否採取法律行動諮詢律政司的意見。」

(轉載自香港特區 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111/28/P2011112803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