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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一批葛蘭素史克有限公司的「可立治+C傷風感冒丸」20粒裝

  • 2011.08.11

可立治+C傷風感冒丸 衞生署今日(八月十一日)同意持牌藥物批發商葛蘭素史克有限公司(葛蘭素)的建議,從消費者回收一個批次(批號:XPN161R)的「可立治+C傷風感冒丸」20粒裝(註冊編號:HK-50258),因為該批產品服用方法的中文指示不正確。

衞生署發言人說:「葛蘭素是透過其恒常的內部監察,發現有關錯誤。」

發言人指出,盒內的英文說明書及盒面的中英文包裝上指示小童(六歲及以上)的服用方法為「需要時每4至6小時一片」是正確無誤的,但中文說明書上的服用方法顯示「需要時每4至6小時兩片」,為建議的服用量兩倍。

「可立治+C傷風感冒丸」的成分包括撲熱息痛、苯福林、咖啡因、萜品醇及維生素C。該產品為非處方藥物,用於紓緩成人和六歲及以上小童的傷風感冒病徵。

葛蘭素的銷售紀錄顯示,受影響的批次是20粒包裝,從愛爾蘭進口,並由另一間持牌藥物批發商利豐亞洲(香港)有限公司(利豐)分銷1,398盒產品作本地售賣,另有240盒則再出口往澳門。

發言人解釋:「衞生署人員今日已視察利豐的處所。署方發現,在產品分發前,利豐負責加入一款有關撲熱息痛的警告標籤及中文產品說明書。然而,中文的產品說明書出現印刷錯誤,但並沒有被發現。」

發言人說:「今次事件只涉及一個批次的產品。這是因為自葛蘭素在今年七月引進有關撲熱息痛的新警告標籤之後,就只分銷該批產品。」

發言人說:「過量服用撲熱息痛,已知可構成嚴重健康後果,例如肝臟受損及腸胃不適,而兒童尤其容易受危害。雖然衞生署至今無接獲任何有關服用上述產品的不良反應報告,我們仍同意葛蘭素需要回收上述批次的產品。」

發言人透露:「錯誤標籤觸犯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有關條例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說:「醫護人員及零售商須立即停止供應上述批次的產品,消費者亦應立即停止服用有關產品。曾服用受影響產品的市民如有疑問或感不適,應請教醫護人員。葛蘭素已設立熱線電話3189 8765解答有關查詢。」

同時,衞生署已通知澳門藥監當局採取適當行動。署方會繼續調查及監察回收行動。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108/11/P2011081102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