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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錯誤標籤的處方藥物

  • 2011.04.15

回收錯誤標籤 衞生署昨日(四月十四日)指令持牌藥物批發商阿特維斯(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回收藥劑製品「Amitriptyline Tablets 10mg (Actavis)」(註冊編號:HK-22054)的其中一個批次,因為部分標籤上列印的有效日期出錯。

事件源於衞生署接獲醫院管理局通知,指其中一個批次(批號:AA750)的產品被發現載有印上有效日期為「16/10/2014」或「16/01/2014」的其中一款標籤。

受影響的批次於今年三月由英國入口共1,266瓶(每瓶1,000粒)。其後由科達藥業有限公司再包裝成2,547瓶(每瓶500粒)供本地銷售。紀錄顯示約有1,500瓶產品已供應給公立醫院、藥房及私家醫生。

按現時的調查顯示,正確的有效日期應為製造日期起計算三年,即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雖然標籤出錯的原因仍有待調查,初步了解可能是標籤印刷時有誤差。現時沒有證據顯示其他批次受影響。衞生署的調查繼續進行。

衞生署發言人解釋:「衞生署指令批發商從市場回收受影響批次的產品,是因為錯誤標籤觸犯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有關條例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但是次事件不涉及安全性及品質問題。」

「Amitriptyline Tablets 10mg (Actavis)」是處方藥物,用作治療抑鬱症和小兒晚間尿床,須有醫生處方才可在藥房由註冊藥劑師監管下出售。

發言人促請醫護人員及零售商立即停止供應受影響批次的產品,及盡快聯絡批發商。市民若持有受影響的產品應聯絡批發商以作處理。該公司已設立熱線(電話:2827 9199)供市民查詢。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104/15/P2011041501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