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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電話充電器須回收

  • 2002.03.18

機電工程署今日(三月十八日)促請市民馬上停止使用隨 "Trium" 某些型號手提電話一起出售的充電器,以策安全。

機電工程署獲悉海外國家回收上述充電器後,馬上聯絡有關供應商,並作出以上呼籲。

根據供應商Trium Telecom Asia-Pacific Pte Ltd提供的資料,當該款充電器從插座中拔出時,充電器的頂蓋可能會出現鬆脫情況,與充電器的三腳插座分開,這可能導致帶電部分外露,因而對使用者構成觸電的危險。

該款須要回收的充電器印有"MADE IN PHILIPPINES"及"MODEL:TA3061-UK"字樣,並附有或高於"0105......"的產品編號。

該款充電器是自從去年九月起隨"Trium"某些型號手提電話包括Mars, Eclipse及 Neptune一併售出作配件之用。

市民請盡速把這些充電器退回給供應商。供應商將會提供一個全新的充電器作交換。消費者在拔出該充電器之前應先將插座的電源供應關掉,以策安全。

有關回收的詳情,市民可致電供應商的本地授權代理商--菱電國際有限公司熱線二五一○ 一七五○查詢。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203/18/03181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