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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醫保 要留神!

  • 2019.05.29
買醫保 要留神!

靠口碑亦要靠自己
根據消委會的消費者意見調查,當消費者搜尋個人醫保時,大多數受訪者從他們的朋友或親戚轉介的保險中介人獲得訊息(61%),或會與他們的朋友或親戚商討他們的保單(59%)。相比之下,較少受訪者會貨比三家,只有大約三分之一的受訪者從不同的保險公司獲得報價(38%),或從互聯網上搜尋資訊(32%),未必能確定購買的醫保是否適合所需。

健康申報忽勿馬虎
不少投保人在填寫病歷時,並未認真對待,消委會調查發現,51%的受訪者表示會以自己的認知及理解來填寫,超過三分一人依靠記憶作健康申報,只有15%會先查證自己的醫療記錄,更有7%表明不會查證任何資料。在填寫健康聲明的時候,投保人往往需按要求填寫有關曾經入院、接受手術、醫療諮詢、治療或檢查的資料,一旦資料有誤或未有披露過往的病患,隨時影響日後索償的結果。其中一個例子是,保險公司一般沒有列明醫療諮詢是否包含門診等定義,日後容易引起索償爭議。

勿過份依賴中介人
研究發現不同公司的保單,甚至相同公司的不同醫保計劃,保單條款定義及細則各有不同,消費者若想進行比較,會深感困難及不便。因此,消費者選擇個人醫保產品時,保險中介人及個人的人脈網絡在提供資訊及建議方面起關鍵作用。
研究亦發現保險中介人未必充分及清楚地向消費者講解條款及細則的重點,例如保險公司保留單方面更改條款及保費的權利,及一些條款的實質意義,例如「醫療所需」、「合理及慣常」收費及「投保前已有病症」等,投保前須詳加瞭解。

提防期望與保障的落差
消委會研究指出,若保險中介人提供的資料不準確,到日後申索賠償時,可能引起爭議。另外,由於保單條款往往使用複雜的語言,一些條款亦未有清楚或詳細的定義,因而留有空間給保險公司作出詮釋,這些均令消費者難以捉摸和充分理解保單條款的實質意義。例如,若保單持有人因多種情況下而沒有披露已發生的事件,保險公司會以「沒有披露事實」條款排除其理賠責任。消費者對其購買的個人醫保所提供的保障的期望與他們實際可享有的保障存在的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