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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就課本、教材和學材分拆訂價呈交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 意見書
  • 2011.06.21

引言

1. 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樂於向教育事務委員會提交對課本、教材和學材分拆訂價的意見。

2011/12學年課本、教材和學材分拆情況

2. 從早前教育局公布的「適用書目表」所見,當中只有極少數課本與教材分拆訂價,由於將課本、教材和學材分拆訂價在上一學年已因應教科書出版商的要求暫緩推行,事隔一年至今仍未得到顯著進展,消委會感到十分失望。

3. 課本是學生參與課堂活動和學習時經常用上的工具,因此大部分學校都為學生選定適合的書目,由學生按書單自行付費購買。但教材則是輔助老師教學的工具,並非學生直接使用的工具,這些由出版商預製的教材是否需要及/或合適,視乎不同情況而定(例如老師的教學經驗、學生的學習能力等),但由於它們並非因應個別老師需要而供應,而其開發成本卻計算在課本內變相由購買的學生分攤,最後結果是與課本零售價捆縛一起由家長付鈔,形成學生及其家長被強迫「搭買」這些不是學生使用的工具,對他們極為不公平。此外學校和老師亦未必真正受用而造成浪費,更甚者要騰出空間、時間和人力處理及存放,造成大量無謂的資源佔用及浪費。基於課本與教材的使用並沒有必然關係,而應用率亦未必成正比,消委會認為將課本和教材分拆定價並由用者自付才合理。再者,教材獨立定價亦可締造一個因應需求(demand-driven)的市場,除可望令教材因更針對性的製作而得到合理使用外,亦可吸引更多市場參與者,增加動力和生氣。

4. 本會留意到有言論指課本、教材和學材分拆訂價,未必可令課本價格下降。惟本會需指出,出版業界之前已公開表示,分拆後課本價格可下調約一成,足見將教材成本獨立分拆出來的概念是可行的,從而令課本價格下調。

5. 本會期望業界正面和積極處理課本、教材和學材分拆訂價的有關問題,以回應學校及學生家長的訴求,避免大家無所適從所做成的不良影響。

關於招標出版教科書

6. 就教育局提出若一年後仍未能落實課本、教材和學材分拆訂價,便會引入招標出版教科書,為現有市場加入新競爭者,消委會認為有關措施可促進行業競爭,亦為學校提供更多選擇,在基本因素不變下,增加供應可望帶動價格下調,短期可減輕家長負擔,長遠而言亦有利提升教科書質素。

7. 消委會期望透過參與教育局即將啟動的工作小組,監察教科書和教材分拆定價引伸的不同問題,並代表消費者於小組內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