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售賣偽冒藥物案件的店東被判緩刑及罰款
2018年7月16日 年月日
《選擇》月刊
501
期 香港海關向本會提供1宗於今年4月審理完結的售賣偽冒藥物案件資料,涉案的店舖位於九龍。
消費者可向海關舉報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出售或供應附有偽造商標或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及監禁5年。
市民如對藥物的真偽有所懷疑,應立即停止服用,並向供應商或商標持有人作出查詢。若發現有售賣偽冒藥物的情況,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涉及售賣偽冒藥物的店鋪 (2018年4月審理完結的案件)▲
涉案店舖名稱及地址 ◇ | 涉案偽冒藥物名稱 | 有關控罪(干犯人) | 有關刑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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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 Kowloon | ||||
1 |
港威藥行 尖沙咀漢口道5-15號漢口中心地下16號鋪 |
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 ● 「片仔癀」、「PIEN TZE HUANG」 |
a及b: 店東 |
監禁2個月緩刑1年及 |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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