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售賣偽冒藥物案件的店舖售貨員被罰款
2016年10月17日 年月日
《選擇》月刊
480
期 香港海關向本會提供1宗於今年7月審理完結的售賣偽冒藥物案件資料,涉案的店舖位於九龍。
消費者可向海關舉報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出售或供應附有偽造商標或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及監禁5年。
市民如對藥物的真偽有所懷疑,應立即停止服用,並向供應商或商標持有人作出查詢。若發現有售賣偽冒藥物的情況,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涉及售賣偽冒藥物的店鋪 (2016年7月審理完結的案件)▲
涉案店舖名稱及地址 | 涉案偽冒藥物名稱 | 有關控罪(干犯人) | 有關刑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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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 Kowloon | ||||||||||
1 |
華興堂免稅大藥房 旺角亞皆老街16號-16B號地下B6舖 |
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 ● 「喇叭牌正露丸」「Trumpet Brand Seirogan」 |
a (一名售貨員) |
罰款$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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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香港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