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售賣偽冒藥物案件 店舖相關人士被判緩判及罰款
2016年7月14日 年月日
《選擇》月刊
477
期 香港海關向本會提供3宗於2016年4月審理完結的售賣偽冒藥物案件資料,涉案的店舖分別位於九龍及新界。
消費者可向海關舉報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出售或供應附有偽造商標或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及監禁5年。
市民如對藥物的真偽有所懷疑,應立即停止服用,並向供應商或商標持有人作出查詢。若發現有售賣偽冒藥物的情況,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涉及售賣偽冒藥物的店鋪 (2016年4月審理完結的案件)▲
涉案店舖名稱及地址 | 涉案偽冒藥物名稱 | 有關控罪(干犯人)* | 有關刑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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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 Kowloon | ||||||||||
1 |
元洲中西藥行 深水埗青山道282號地下 |
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 ● 「同仁堂安宮牛黃丸」「Tong Ren Tang Angong Niuhuang Wan」 |
a, b (一名售貨員、一名公司董事及經營該店舖的公司) |
售貨員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公司董事被判監禁2個月緩刑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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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 New Territories | ||||||||||
2 |
冠軒中西大藥房 上水龍琛路78號地下 |
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 ● 「威而鋼」「Viagra」 ● 「公牛牌」「Bull Head Brand」 |
a, b (一名售貨員、一名公司董事及經營該店舖的公司) |
售貨員被判監禁3個月緩刑2年及罰款$26,000 公司董事被判監禁3個月緩刑2年及罰款$36,000 公司罰款$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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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香港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