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間藥房涉售賣偽冒藥物被定罪
2015年1月15日 年月日
《選擇》月刊
459
期 本會近日從香港海關收到1宗於2014年10月審理完結的售賣偽冒藥物案件資料,涉案的店舖位於新界。
涉及售賣偽冒藥物的店舖(2014年10月審理完結▲的案件)
涉案店舖名稱及地址 | 涉案偽冒藥物名稱 | 有關控罪(干犯人) | 有關刑罰 | |||||||
新界 New Territor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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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氏大藥房有限公司 Vas Pharmacy Limited 元朗福康街2號地下 G/F, 2 Fook Hong Street, Yuen Long |
應用偽造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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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名店舖售貨員) |
罰款$1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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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可向海關舉報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出售或供應附有偽造商標或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及監禁5年。
市民如對藥物真偽有所懷疑,應立即停止服用,並向供應商或商標持有人作出查詢。若發現有售賣偽冒藥物的情況,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資料來源:香港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