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费 者 委 员 会
CONSUMER
COUNCIL
消费权益 - 付账
付账是消费者购物或享用服务时必须履行的一项责任。远古时代,交易是以物换物,後来演变为以货币为交易的媒介,随着经济及金融体系不断发展,现在除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金交易外,更有各式各样的付账方法供消费者采用。这些方法或许方便快捷,部份更提供购物消费的折扣及理财的便利,但亦会带给消费者一些责任、限制,甚至财务上的负担和风险。
自动转账
水电杂费、按揭贷款的定期还款等需按时缴付的费用,如果要紧记它们每项的缴付日期及届时排队轮候付款,对繁忙的香港人来说,确是一项费神的琐事。采用自动转账的安排,无疑既可节省时间,更减除了迟交或漏交费用的心理负担。
申请自动转账的手续相当简单,消费者只要向银行或收款人索取「直接付款授权书」,填妥交回。银行接纳後,便发出确认函件,之後每个付款日,银行便会从指定的账户中扣除应缴的款项。
「直接付款授权书」的条文中通常会说明,如果账户存款不足,银行有权拒绝转账并收取「自动转账因账户存款不足被拒」的手续费。而在自动转账过程中,银行只负责执行「收款人」交予的扣账指示,并无责任确保「收款人」的指示是正确无误的。故此,消费者采用自动转账支付各种费用时,须确保指定的扣数账户有足够存款,以支付应缴款项。消费者亦可在授权书上注明「每次付款上限」,减低被错扣大额款项的机会。设定付款上限时,应考虑以自动转账所支付费用因通胀或利率调高而可能增加的幅度,以免需经常往银行处更改该项资料。另外,对於那些有时限性的还款安排,消费者可在授权书上加注付款授权的期限,期限届满後,该项授权即告无效。如此便可避免账户被错误地继续扣数。消费者亦须经常核对缴费账单和银行月结单或存摺的转账金额,如有错扣款项,也可及早发现及要求银行和收款人更正。
塑胶货币
塑胶货币具备代替支付现金的功能,减少消费者购物时携带大量现金的不便。其种类众多,主要可分为扣账卡、签账卡、信用卡和聪明卡等。
扣账卡没有信贷功能,消费时即从银行户口中扣除交易金额,优点是不用携带大量现金,但却没有了灵活理财的便利,故年费亦较廉宜。签账卡和信用卡都具备信贷和现金垫支的功能,两者的分别在於信用卡附有循环信用功能,在持卡人还款後,即自动恢复信用额,及持卡人可选择在到期缴款日前清还全数欠款或缴付最低付款额;而签账卡持有人则需按时清还全数欠款。聪明卡使用电子晶片科技,可储存较多资料,用途上则视乎发卡机构所设定的功能为信用卡或扣账卡。
消费者使用塑胶货币时须注意其使用成本,包括年费、现金垫支费用和欠款利息。假如消费者未能在到期缴款日前清还全部签账款项的话,便需要负担昂贵的财务费用如利息和发卡机构追讨欠款的行政费用等。影响利息支出的因素包括免息还款期的长短和定义、利率和逾期还款费用的高低、新签账项是否仍享有免息期和起息日的设定等。
分期付款
顾名思义,分期付款就是采用分期缴付款项的方式购买货品,对一些不欲一次过付款购物的消费者,的确提供了灵活理财的便利。
分期付款的运作形式,通常由销售商替消费者安排一间财务机构先行购买了货品,成为物主,然後和消费者签订租购合约,合约中订明在指定期限内,消费者须按期供款,期间消费者只是货品的受保管人,直至供款期满,才直正拥有该件货品。
采用分期付款购物,除了货品本身的价格外,还需支付利息,利率由财务机构拟定,并无任何管制。由於大多数租购合约只列出已付按金或首期金额、每期供款额和应供期数,甚少列明货品的现买价和分期付款的利息,因此消费者应计算和衡量分期付款的总额与现买价的差额,即需支付的利息,认为分期付款方式是「物有所值」,方决定采用。在供款期间,消费者虽然有权使用租购货品,但由於身份只是受托保管人,故此不能随意搬离所报地址或转让他人;即使货品有损坏,消费者也不能藉故停止缴付供款,并且须通知财务机构及安排修理事宜。
分期付款的付账方式,牵涉销售商,消费者和财务机构三方面。财务机构一方面向销售商直接购货,另一方面又与消费者订立租购合约,建立物主与租购人的关系。租购合约是消费者和财务机构交易的一个证明,一般都是由财务机构单方面拟订,一经签署,双方都受条款的约束。消费者应细心阅读合约内容,了解条款的含义,担保人的资格等,并考虑自己能否履行,方可签署。另外,消费者如果要提早终止合约,亦要根据合约所列的手续办理,以免招致不必要的损失。
「先钱後货」
购买饼卡、影视会套票、公司礼券或参加金会和月饼会等都是「先钱後货」的付账方式。消费者须预先支付款项给店方,然後凭票据,诸如饼卡,礼券等,在该店号换取货品或服务。部份商店如影视会更将这些预缴账项电脑化了,不印发「白纸黑字」的票据给消费者。消费者日後只依据店方的电脑记录,购买预先付款的货品或服务。
店方通常藉提供各种优惠,例如折扣,赠品等,吸引消费者采用这种「先钱後货」的付款方式。店方既可因此预先收取货款作周转之用,亦可吸纳客户,巩固业务基础。对於消费者而言,「先钱後货」除了可以获得各种优惠之外,亦可享有不同的方便,例如饼卡和公司礼券等均可作送礼之用,免却不少选购和交收礼品的烦琐。但这种预缴式的消费方法实质上是一项借贷,完全建筑在店号的信誉之上,一旦店号倒闭清盘,消费者便成为店号的无抵押债权人,需待清盘官清还了店方的雇员、政府和有抵押债权人如银行等的债务之後,倘仍有资产剩馀,方可获得赔偿。
倘消费者以「先钱後货」的付账方式消费,购买饼卡、套票、礼卷或参加金会和月饼会,便等同承担了无抵押借贷的财务风险。至於是否值得,则须由消费者自己衡量了。故此,就算以此方式消费,最好就是不要购买大量的卡或套票,以免招致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