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号倒闭 消费者怎样做?
当遇上商号倒闭,而消费者经已预先付款,却未有提取货品或享用服务, 消费者可以做些什麽去避免或减少损失?
1. 向信用卡发卡银行申请退款
如果消费者曾以信用卡付款交易的话:
- 消费者应尽快向发卡银行提出书面通知 (例如商号尚未付货或提供服务),要求发卡银行退回相关款项。
- 信用卡退款申请可能设有时限,消费者必须尽早办理。
- 备妥交易的文件副本,例如售货单,收据等等以供银行处理退款申请之用。
2. 取回存放在商号内的物品
假如商号倒闭,消费者是有权取回已全数清付款项的物品或存放在商号(如储物柜)的私人物品:
- 如商号负责人留下联络方法,可要求负责人安排取回物品。
- 如商号已被清盘或颁令破产,可尝试要求清盘人或受托人安排取回物品。
3. 与商会联络
有某些商会可能联同业界会员向受影响的消费者提供协助。
- 本会职员会尽快与相关商会联络,了解细节安排,消费者可以向本会查询详情,然後直接与商会联络寻求协助。
- 假如消费者从传媒得悉有关安排, 亦可直接与商会联络.。
有关法?的问题
(A) 商号结束但并非清盘或破产
假如商号并非清盘或破产,而只是关闭其中部份分店,或经营人以其他名义继续经营其业务,消费者可从商业登记处取得该经营人的名字和联络方法,从而与该经营人协商,如何取回货品或继续未完成的服务。如果争议不能解决,消费者可考虑循法律途径追讨。
(B) 清盘令 / 破产令
假如法庭已经发出清盘令或破产令,消费者应向清盘人或受托人查询如何提交「债务证明表」或如何取回存在商号的物品。
查册有关商号是否已清盘或破产,可向破产管理处查询
- 破产管理处热线电话:2867 2448
- 浏览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 (www.gov.hk)
- 亲身往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10楼。
(C) 自愿清盘
假如商号自愿清盘,需要在起码一张中文报纸及一张英文报纸与及政府宪报刊登债权人会议日期,亦要於在清盘决议中通过後十四日内在政府宪报刊登告示。消费者可在上述告示中得悉清盘的细节安排.
(D) 由投诉人自行申请把商号清盘
假如商号已经倒闭,但并无任何人士或机构申请将其清盘,消费者在考虑是否自行向商号提出清盘要求前,应先徵询法律意见,衡量是否值得采取法律行动,
因为提出将商号清盘, 可能牵涉为数不少的诉讼费用, 即使胜诉, 消费者是否可获退还款项, 也是须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由於商号倒闭牵涉的法律情况相当复杂, 消费者如有任可法律问题, 可到民政事务处各区中心预约免费法律谘询服务。
消费者委员会
热线电话 : 2929 2222
传真 : 2590 6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