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费 者 委 员 会
CONSUMER
COUNCIL
一. 概述
消费者委员会成立於1974年4月,当时适值物价急涨,市民大众一致认为需要遏止商人牟取暴利。
委员会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约94%,其它收入包括来自出版刊物的收入等 [1] 。委员会乃根据1977年7月通过的《消费者委员会》条例履行其责任及职能,为维持独立性,消委会的活动及《选择》月刊均不接受任何商业赞助或广告。
二 . 委员会及功能小组
主席、副主席及各委员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任期不超过两年,任满後可再获委留任。
委员会全体大会每两月召开会议一次。委员会辖下设不同小组专责处理特定之消费者课题,亦会邀请外界专业人士加入各小组为增选委员,听取他们的专业意见。
委员会以总干事为办事处的行政首脑,在副总干事辅助下,负责执行委员会之决策及协助制订政策。办事处分为六个部门,大部分职员部署总办事处,其馀分别派驻 港九及新界各区七个谘询中心。另外,本会获得政府拨款,在总办事处的同一大厦内,设立了专门负责物价监察工作的临时办公室。委员会组织架构见 附录 。
* 小组委员会 / 工作小组∶
人事及财务小组
审核小组
竞争政策研究小组
法律保障事务小组
宣传及社区关系小组
研究及试验小组
商营手法研究小组
消费者投诉审查小组
投资策略小组
资讯科技专家谘询小组
竞争条例草案工作小组
消委会资源中心物业管理工作小组
住宅物业消费者问题工作小组
消费者诉讼基金执行委员会
** 地址∶ 九龙尖沙咀亚士厘道 3 号
主席: 张炳良教授,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增委委员:
陈家驹先生,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赵志洋先生
蔡学雯律师
方保侨先生
冯炜光先生
郭琳广律师,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林?先生,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林劲丰律师
罗祥国博士
莫乃光先生
吴凯霖女士
吴马太医生,太平绅士
石嘉丽女士
徐福?医生
黄汝璞会计师,太平绅士
王慧麟博士
全年总支出:$84(百万)
经常性拨款:$78(百万)
全职工作人员:1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