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消费者委员会成立於 1974 年 4 月,当时适值物价急涨,市民大众一致认为需要遏止商人牟取暴利。
委员会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约 95% ,其他收入包括来自出版刊物的收入,约占 5% 。委员会乃根据 1977 年 7
月通过的《消费者委员会》条例履行其责任及职能,为维持独立性,消委会的活动及《选择》月刊均不接受任何商业赞助或广告。 [1]
二.
委员会及功能小组
主席、副主席及各委员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任期不超过两年,任满後可再获委留任。
委员会全体大会每两月召开会议一次。委员会辖下设不同小组专责处理特定之消费者课题,亦会邀请外界专业人士加入各小组为增选委员,听取他们的专业意见。
委员会以总干事为办事处的行政首脑,在副总干事辅助下,负责执行委员会之决策及协助制订政策。办事处分为六个部门,大部分职员部署总办事处,其馀分别派驻港九及新界各区八个谘询中心。委员会组织架构见
附录 。
附录一
消委者委员会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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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委员会/工作小组∶
人事及财务小组
审核小组
竞争政策研究小组
法律保障事务小组
宣传及社区关系小组
研究及试验小组
商营手法研究小组
消费者投诉审查小组
投资策略小组
发展策略工作小组
消委会跟进审计署报告专责小组
企业联络小组
消委会资源中心物业管理工作小组
住宅物业消费者问题工作小组
改善保障消费者法例工作小组
网站服务及电脑网路工作小组
消费者诉讼基金执行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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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九龙尖沙咀亚士厘道3号
附录二
消费者委员会委员名录 (2008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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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张炳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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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何沛谦资深大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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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
陈志光先生
陈茂波议员
张淑仪医生
蔡伟石先生
冯谭佩玲女士
许树源教授
叶冠荣会计师
黎荣浩先生
刘金胜牧师
梁光汉先生
李汉城先生
李民斌先生
李华明议员
廖丽茵律师
马锦星先生
马咏璋大律师
王殷厚教授
邱蔼源校长
姚姜敬淑大律师
余寿宁先生 |
[1]2007/08经费
全年总支出:$71.3 (百万)
经常性拨款:$66.7 (百万)
其他收入:$3.8 (百万)
经常性拨款占总支出的93.5%
全职工作人员:1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