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费 者 委 员 会
CONSUMER
COUNCIL
一、委员会之成员
主席,副主席及各委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任期不超过两年,但任期满後可再获委留任。委员名录见附录(一)。
二、委员会及小组
委员会全体大会每两月召开会议一次。委员会辖下又设不同小组专责处理特定之消费者课题。委员会并会邀请外界专门人士加入各小组,提供专业意见。
三、委员会办事处及职员
委员会以总干事为办事处之最高行政首脑,在副总干事辅助下,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委员会之决策及协助制订政策。办事处分为七个部门:投诉及谘询部;公共事务部;研究及商营手法事务部;会议及外事部;消费者教育部;法律事务部及行政部。大部分职员部署总办事处,其馀分别被派注港九及新界各区 十一个谘询中心。委员会职员编制表见附录(二)。
| 主席 | : | 陈志辉教授 |
| 副主席 | : | 郭琳广律师 |
| 委员 | : | 陈家强教授 张炳良教授 程伯中教授 何沛谦资深大律师 李正仪博士 李敬天先生 李民斌先生 李子良先生 卢志强医生 马咏璋大律师 麦陈尹玲校长 莫乃光先生 吴马太医生 成小澄博士 孙国华先生 曾永常律师 黄以谦医生 黄汝璞女士 姚姜敬淑大律师 余寿宁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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