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抱负
本会致力成为消费者信赖的声音,表达消费者关注的议题,推动社会作出广泛的讨论及采取行动。
二. 使命
本会肩负维护消费者福祉、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的责任。「消费者」包括购买货品和服务、及购入、抵押和承租不动产的人士。
致力:
- 倡议消费者权益
- 促进建设性讨论以制定保障消费者的政策
- 加强消费者维护本身权益的能力
为有效推展上述工作,本会分别为消费者及商界订定工作方针,并联系其他相关界别,包括传媒和政府。
三. 核心价值
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工作目标,但亦同时关注可持续消费的概念
以公平和公正的态度处理事务
运作保持高透明度
保持独立意见,不为人左右
可让公众问责
以主动、积极和坚毅的精神执行职能
保护个人资料私隐
四. 职能
《消费者委员会条例》订定本会职能如下:
- ?集、接收及传递有关货品、服务及不动产的资讯;
- 接收及审查货品和服务消费者、及购买、抵押及承租不动产人士的投诉,并向他们提供意见;
- 根据所得资料采取相应行动,包括向政府或任何公职人员提供意见;
- 鼓励商业及专业团体制订工作守则,规管属下会员的活动;
- 承担任何经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的其他职能。
对有利消费者的政策作出贡献
很多政策一经制定及采用,会对消费者的福祉造成长远的影响。因此本会竭尽所能,於制定政策的初期提出意见,使政策能顾及消费者的权益。
我们完成的任务
- 2005/06年,我们对下列政策问题发表了意见∶
- 有关医疗系统改革的讨论
- 医院管理局引进标准药物名册的事宜
- 保健组织的规管
- 建议中的强制验楼计划
- 管制未经收讯人许可而发出的电子讯息的建议
- 存款保障计划下如何处理结构性产品的问题
预防及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
心满意足的顾客对市场是重要的。本会提供便捷的谘询及投诉服务,让消费者在购物前查询资料,及在有需要时调解纠纷。我们的消费者热线(电话:29292222)及八个位於各区的
消费者谘询中心,组成方便的网络。
本会以调解人的身份处理消费者投诉,协助商户及投诉人排解纠纷。
我们完成的任务
在2005/06年度∶─
本会热线及谘询中心∶─
共接获∶ 173,174宗消费者的查询、29,502宗投诉
派发了∶ 9,880份消费资讯单张
接获消费者投诉∶─
总数∶37,689宗
其中游客(包括内地游客)的投诉∶1,957宗
内地游客的投诉∶1,329宗
最多投诉的类别∶─
电讯服务与相关产品和服务∶12,704宗
2005/06年度,本会协助消费者解决可跟进投诉的成功率为92.4
%。在投诉有理据但店方拒绝合作的情况下,投诉人可向小额钱债审裁处申诉,本会会在可能的?围内提供意见。
- 点名公布不良商店∶2005/06年,本会点名公布一间不当经营,屡劝不改的商店。
1996/97至2005/06年度投诉数字

- 与香港警方合作∶本会与香港警方联手采取多种措施,包括遏止中英街(在边界之禁区)商店不良营商手法的投诉个案、及定期与香港警务处各分区交换有关消费陷阱消息及情报。
- 与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合作∶在2005/06年度,本会与深圳市消委会各方面加强合作,例如分派消费资料及宣传单张予国内旅客、处理沙头角中英街的跨境消费投诉、在本港举办投诉训练研讨会予深圳消委会职员,及交流保障消费讯息。
确保产品素质及安全
本会进行产品测试,是为消费者提供客观、中肯的资讯,令他们注意产品的安全并作出适当的选择。
如何测试?
测试分三类∶
-
由本会独立发起及进行的测试,所需费用及资源全由本会负责。此类测试由本会委托认可及独立的测试机构进行,若本地未能提供所需的测试设施,便交海外适合的化验所测试。
- 本会是国际消费者研究及试验组织(ICRT)的成员,与参与手机、MP3机、汽车测试等计划。
- 与外地消费者组织的联合测试。刚发表由本会牵头亚太区一些消费者组织联合测试镍氢充电池。
我们完成的任务
- 产品测试∶2005/06年度在《选择》月刊发表的产品测试报告共41个(例如∶冷风机、乾菜、蚊香、面膜等),当中包括与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消费者组织紧密合作测试产品,例如影音及光学产品、汽车产品等。多个测试的结果显示,大部分产品均符合本港法例规定,包括《电气产品安全规例》、《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及《消费者安全条例》。本会亦根据测试结果,向制造商、代理商及政府部门提供改善建议。
- 产品研究报告∶本会还研究各类消费品,为消费者提供资讯及分析产品的声称是否属实。本会於2005/06年发表了33这类报告(例如∶消毒洗手用品、电子辞典等)。当中最具影响力乃2006年4月份发表有关妇女注射PAAG的後遗症,发表报告当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福建省、广州市、深圳市消委会、和澳门消委会,根据本会的报告发出消费警示,国家终於全面禁止PAAG注射。
- 国际间交换有关危险产品资讯∶本会积极监察有否危险产品在本地市场出现,如有发现,会要求有关供应商进行回收。本会透过与外地消费者机构(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联系,定期收到外地危险产品的资讯。
?集服务行业和消费品的市场资讯
香港经济渐以服务业为主导,消费者对於不同服务的资讯需求很大。我们经常进行各项调查,包括货品及服务用家经验调查、消费者意见调查及价格调查,供消费者参考。
我们完成的任务
- 2005/06年度本会进行了有关保险箱服务、银行利率调整、保健食品、纤体技术及疗程、上网服务商热线候接时间的调查。
- 本会多年来一直留意燃油、超级??货品和教科书等必需品的价格,对这类货品进行定期及有系统调查,以便评估长远趋势及提出消费者关注的问题。
- 20005/06年共发表了22项调查及服务研究报告。
推广可持续消费
虽然生产者的影响力较大,作为最终使用者,消费者仍可以影响可持续消费和生产两者之间的平衡。消费者组织测试产品及发布资讯,推广及支持可持续消费,帮助消费者选择较环保的产品,以达到保护自然资源,减少废物的目的。
提倡最佳营商手法及公平竞争
在香港这个以市场为主的经济体系,我们有责任确保市场的营商手法及竞争,令消费者满意及达致理想的经济效益,从而让消费者得享较廉宜、较多选择及更高品质的产品及服务。
我们完成的任务
因此,我们鼓励负责任的营商手法,研究与竞争有关的课题。
- 美容业营商实务守则:近年美容行业及纤体服务迅速发展。针对消费者对行业部分营商手法的不满,我们连同美容业不同界别的代表,成立了工作小组,制定了该份旨在提升行业的服务质素守则。
- 与竞争有关的课题:2005/06年回应了政府有关电力?场未来发展的谘询文件、及就有关巴士收费调整机制的讨论发表意见。
加强法律权益保障
消费者的法律权益应受法律保障。我们一向关注影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发展,应政府邀请派代表服务於多个相关的法律改革委员会及工作小组,参与讨论。
我们完成的任务
2005/06年度,本会就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及提出建议∶
- 应否容许事务律师以有限法律责任合夥模式经营
- 检讨《版权条例》的若干条文
- 关於按条件收费的谘询
消费者诉讼基金
本会是消费者诉讼基金的信托人。基金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依据信托声明成立。成立初时获政府拨款一千万元,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及经费,在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和公义的事件上,协助有同样遭遇的消费者循法律途径追讨赔偿。
我们完成的任务
由1994年11月至2006年3月∶─
经处理的个案组数∶ 78组
获基金审批协助之个案∶ 27组
获得赔偿或获判决的个案∶ 15组
推广消费者资讯
推广消费者资讯,是保护消费者和提高他们自保能力重要的一环。消费者充份掌握了资讯,会较易洞悉不当的经营手法及危险产品,作出明智的消费选择和参与可持续消费。为此,本会以各种方式发放消费者资讯,提高大众对消费权益的认识,促使社会人士支持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
我们完成的任务
- 《选择》多媒体资讯服务
- 《选择》月刊∶本会出版《选择》月刊,定期发放有关消费者权益的资讯和意见。
- 《选择》月刊并不接受商业广告。
- 月刊的版权属於本会。《消费者委员会条例》禁止任何人士以本会名称或节录月刊内容,作商业及宣传用途。
- 每期月刊出版当日,召开记者招待会的内容,均为各媒体大幅报导。
- 2005年的总销量平均为每期超过26,600册。
- 网上《选择》月刊 ( http://choice.yp.com.hk
)∶读者无论身在何地,都可随时浏览《选择》月刊网上版,查阅最新一期甚至过去四年提供的资讯。网上版设简体字版,方便只懂简体中文的读者。
- 固网及流动电话∶由2006年3月15日起,消费者可利用电讯盈科新世代家居固网和电讯盈科流动通讯,收看精选的测试和普查报告,内容包括品牌产品评分。这是全球首个消费者机构提供的全面多媒体服务。
- 与传播媒介的联系∶每天都就各种消费者权益问题,与传媒接触,包括定期的记者招待会、新闻稿发布和专访等。东方日报社会服务版连续九年给予本会最高评价,表扬本会在回应传媒的查询时的表现。
- 网页 ( www.consumer.org.hk
)∶本会网页登载的资讯包括本会的简介、研究报告和向政府及立法会提交的意见书、新闻稿、竞争研究报告、历年《选择》索引、《选择》订阅表格、消费者投诉表格等。
- 宣传及推广计划∶ 每年举办的推广活动包括消费权益新闻报道奖、十大消费新闻选举、315全球消费者权益日庆祝活动。
教育活动-加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本会十分重视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青少年、教师、长者和新移民是本会的主要服务对象。
我们完成的任务
提高年青人消费权益的意识∶
- 消费文化考察报告奖
这是本会及教育统筹局合办、以中学生为对象的教育活动。参加同学自行挑选与本地消费文化有关的课题,探讨消费者的行为、态度和价值观等,并进行考察调查。2005/06年度举办的「报告奖」,参加者来自115间中学,共有696队。
- 青年培训服务计划
计划旨在让青年学员,通过协助筹办消委会的教育活动,加深对保障消费者权益工作的认识。
- 导师培训∶
消费者「代言人」的角色及联系网络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本会相信,与本地及海外的伙伴机构或相关团体密切合作,能更有效地促进消费者权益。
我们完成的任务
- 透过负责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竞争政策的经济发展及劳工局,与政府保持紧密联系。本会95%的经费经由该局划拨。
- 与超过10个政策局及30个政府部门维持良好合作关系,令消委会在处理与这些部门有关的消费问题时,更具成效。
- 本会委员和职员是超过60个公众事务谘询委员会、监管组织及法定机构的成员,代表消费者向这些组织提供监管各行各业的意见。
- 与内地的消费者协会(共超过3,500个成员)紧密联系,互相交流资讯和转介投诉个案,并不时接待或提供培训予来自各省市消费者组织和有关机构的访港代表。
- 合作协议书∶
- 2004年∶
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澳门消费者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
- 2005年∶
与福建省及澳门消费者委员签署合作协议
- 2006
年∶与淅江省消费者协会及澳门消费者委员签署合作协议
- 地区及国际性合作∶
本会乃国际消联的理事会及执委会成员(国际消联共230个会员来自113个国家)。并积极参加涉及各种消费者问题的国际会议,2005/06年度本会职员参与的主要海外会议及组织,包括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主办的第五届规管限制性营商手法联合国会议、国际标准化组织之消费者政策委员会研讨会、经济合作发展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