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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安全条例(香港法例第四五六章)

  1. 开始执行日期: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日

  2. 本条例旨在规定某些消费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及供应商须负责确保他们所供应的消费品是安全的,并就附带的目的订定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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