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障消费者之相关法律

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

  1. 开始执行日期: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十一日

  2. 本条例旨在对公众卫生及市政事务加以规定。

  3. 其附属部份有关食物及药物之规例及附例,对消费者亦有直接之保障,当中包括:
    1. 食物内染色料规例
    2. 食物搀杂(人造糖)规例
    3. 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
    4. 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
    5. 冰冻甜点附例
    6. 食物中有害物质规例
    7. 奶粉规例
    8. 食物业附例
    9. 奶业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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