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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回收 Ospexin Cap 500mg 及 250mg

  • 2012.03.07

回收 Ospexin Cap 500mg 及 250mg 卫生署今日(三月七日)同意持牌药物批发商瑞士诺华制药(香港)有限公司(诺华)基于品质理由,自愿从消费者回收Ospexin Cap 500mg(注册编号:HK-33816)和Ospexin Cap 250mg(注册编号:HK-33817)的所有批次产品。

卫生署今日接获诺华通知,指有关产品的奥地利生产商Sandoz GmbH决定回收该两款产品,因为两款产品未能通过数项持续稳定性测试。

根据诺华的资料,当有关产品在摄氏三十度和相对湿度达百分之七十五的情况下储存十二个月,产品的溶出度测试、水份测试和胶囊颜色的结果发现不合格。初步调查显示,问题可能是包装物料未能在上述储存情况下有效保护产品免受湿气影响所致。

卫生署发言人说:「卫生署至今未有接获与有关产品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

Ospexin Cap 500mg和Ospexin Cap 250mg是治疗细菌感染的抗生素,含有「头孢氨芐」,须有医生处方才可在注册药房由药剂师监管下售卖。

根据诺华的资料,两款产品已供应给医院管理局辖下医院和私家医院、卫生署辖下诊所、私家医生和药房。Ospexin Cap 500mg亦有出口往澳门。卫生署已就回收行动通知公立和私家医院,以及相关的医护人员。

诺华已设立热线电话(2881 5811)解答相关查询。市民可就回收安排联络诺华,或将产品送交卫生署位于九龙南昌街382号公共卫生检测中心三楼药物办公室销毁。

卫生署会密切监察回收行动。

发言人说:「任何人售卖药物而其性质、物质或品质与购买人所要求的药物所具有者不符,有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52(1)条,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和监禁三个月。卫生署在完成调查后会就进一步行动谘询律政司的意见。」

「曾服用有关产品的市民,如有疑问或感不适,应请教医护人员。」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03/07/P2012030705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