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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消費指南 - 海外升學

如果你決定往海外升學,最好和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直接與海外的學校聯繫,你是不一定要光顧留學輔導機構的,但假若你不欲自行辦理手續,那麼請你細閱下文。

擬往海外升學的同學可透過下列途徑辦理申請入學手續:

1. 直接向當地學校提出申請;

2. 委託學校駐港辦事處辦理;或

3. 委託私營海外留學輔導中心辦理一切有關手續。

私營海外升學輔導中心的種類

第一類乃由領事館直接指定委任的升學機構,此類機構因由領事館所委任,對該國的留學情況及學校有較詳細資料,同學亦可查詢申請入讀之學校及學歷是否獲當地政府及香港政府承認。收費和服務水準亦由該國領事館規定,不能濫收。

第二類為純商業性質經營,並沒有由某一國家的領事館所委任,可能只與外國一些學校有間接或直接的聯繫,收費和服務水平亦各異。透過它們辦理手續,消費者必須留意該輔導中心的經營手法是否正當。

投訴個案

梁太委託一間私營海外留學輔導中心,替其兒子辦理入讀某中學的手續。中心職員謂海外學生申請往外國升學必須有當地公民作監護人,中心可協助介紹,但要收取介紹費HK$2,500。梁太的兒子到達該國後從未見過該監護人,向校方詢問下,方發現此非學校政策,梁太有感受騙,遂到本會投訴

提示: 許多國家並不需要留學生在來當地有監護人,學生在申請入學前,宜先向入讀之學校及領事館令查詢。

選擇留學輔導中心須知

綜合本會過往接獲之投訴個案,被投訴的留學輔導中心之經營手法包括以下各項:

  1. 事先收取一筆諮詢費或手續費,學生若不獲學校接納或簽證出現問題時,該筆款項將不獲發還或被扣取一大部分。

  2. 索取不必要的額外費用,例如學校報名費、監護人費、接機費、機場行李費等,而此等費用並不是由校方或當地政府准許收取者。

  3. 故意游說學生申請那些有聯繫的學校,以收取較高的佣金。

  4. 訛稱學生未被其申請入讀之學校接納,再游說學生重新申請入讀其他學校,以收取另一次的手續費。

  5. 藉詞收取監護人費用,但有些國家根本不需要留學生在當地有監護人。

  6. 所介紹的校舍情況與事實不符。

提供免費諮詢服務的機構

1.   教育署升學及輔導服務組
九龍旺角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206室
2399-2184
2.   加拿大教育中心
香港中環交易廣場第2座504室
2524-9668(只提供往加拿大的升學資料)
3. 英國文化協會留英升學輔導組
香港金鐘法院道3號3樓
2913-5155(只提供往英國的升學資料)
4.   美國國際教育協會
新界沙田中文大學中央圖書館地下
2603-5771(只提供往美國的升學資料)
5.   澳洲教育中心
香港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28字樓
2827-6362(只提供往澳洲的升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