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費 者 委 員 會
CONSUMER COUNC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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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警示
《選擇》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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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指南
消費者保護政策及市場競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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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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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會的角色

本會承諾履行消費者委員會條例羅列的一切法定職務,致力保障及促進消費者在購買貨物,獲取服務,以及在購買、按揭和承租不動產方面的權益。

(二)你們的期望

在條例規定範圍內,你有權期望本會:

(三)服務指標

以下是本會一些主要工作的服務指標:

工 作 類 別服 務 指 標
A. 處理消費者諮詢
電話諮詢

在三分鐘內儘快處理。

面晤諮詢

在十分鐘內解答。

來函諮詢

十五個工作天。

B. 處理消費者投訴
電話投訴

在三分鐘內儘快處理。

來函投訴
發出受理通知書

兩個工作天。

發出初步回覆

七個工作天。

通知投訴人結果或進度

十六個工作天。

C. 出版"選擇"月刊和發佈產品試驗、研究及普查結果

每月。

(四)電話熱線及諮詢中心

我們除設有 (852) 2929 2222 電話熱線方便市民諮詢限及投訴外,更在港九新界八區設立 諮詢中心 ,為市民服務。

遇有我們未能達到服務指標時,你會獲得充分解釋,而我們亦承諾會盡一切努力小心處理你的個案。

(五)服務環境

我們的承諾,還包括在舒展的環境中,提供有禮貌、有效率和有用的服務。

(六)公眾的角色

消費者對我們提供的服務如有任何意見或建議,隨時歡迎提出。若對我們的服務不滿而欲提出投訴,可來信:

行政部總主任
消費者委員會
香港北角渣華道191號
嘉華國際中心22樓

電話:(852) 2856 3113
傳真:(852) 2856 3611

(七)申訴權

消費者如認為投訴個案未曾獲得公平處理,可直接致函本會主席如下:

消費者委員會主席
香港北角渣華道191號
嘉華國際中心2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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