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費 者 委 員 會
CONSUMER
COUNCIL
一. 概述
消費者委員會成立於一九七四年四月,當時適值物價急漲,市民大眾一致認為需要遏止商人牟取暴利。委員會的資金百分之九十五來自政府撥款,其餘由售賣《選擇》月刊(約 4%)及其他收入所得。雖然資金主要來源為政府撥款,委員會乃根據一九七七年七月通過的《消費者委員會》條例履行其責任及職能。為維持獨立性,消委會的活動及《選擇》月刊均不接受任何商業贊助或廣告。[ 1 ]
二. 委員會及功能小組
主席、副主席及各委員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任期不超過兩年,任滿後可再獲委留任。
委員會全體大會每兩月召開會議一次。委員會轄下設不同小組專責處理特定之消費者課題,亦會邀請外界專業人士加入各小組為增選委員,聽取他們的專業意見。
委員會以總幹事為辦事處的行政首腦,在副總幹事輔助下,負責執行委員會之決策及協助制訂政策。辦事處分為六個部門,大部分職員部署總辦事處,其餘分別派駐港九及新界各區八個 諮詢中心 。委員會組織架構見 附錄 。
附錄一
消委者委員會組織架構
* 小組委員會 / 工作小組︰
人事及財務小組
審核小組
競爭政策研究小組
法律保障事務小組
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
研究及試驗小組
商營手法研究小組
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
消費者訴訟基金執行委員會
投資策略小組
企業聯絡小組
消委會資源中心物業管理工作小組
網站服務及電腦網路工作小組
發展策略工作小組
** 地址︰九龍尖沙咀亞士厘道 3 號
附錄二
消費者委員會委員名錄 (2008年01月01日 )
| 主席 : | 張炳良教授 |
| 副主席 : | 何沛謙資深大律師 |
| 委員 : | 陳志光先生 陳茂波先生 張淑儀醫生 蔡偉石先生 馮譚佩玲女士 許樹源教授 葉冠榮會計師 黎榮浩先生 劉金勝牧師 梁光漢先生 李漢城先生 李民斌先生 李華明議員 廖麗茵律師 馬錦星先生 馬詠璋大律師 王殷厚教授 邱藹源校長 姚姜敬淑大律師 余壽寧先生 |
全年經常性支出:$64.54(百萬)
經常性撥款:$61.41(百萬)
其他收入:$3.13(百萬)
政府劃撥經費占支出的95.2%
全職工作人員:1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