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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雞樣本受沙門氏菌污染

  • 2015.05.1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五月十四日)公布一個口水雞樣本被檢出含致病原沙門氏菌,已指令有關食肆停止售賣有問題的食品,同時必須檢討和改善食物製作的流程。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食物監察計劃內一項有關即食食品含沙門氏菌情況的專項食品調查,從將軍澳一間持普通食肆牌照的食肆抽取了一個口水雞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在二十五克食物樣本中含沙門氏菌,超過《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在二十五克食物樣本中不得檢出沙門氏菌的指標。」

「沙門氏菌可存在於雞蛋及動物源性食物(例如雞)。進食未徹底煮熟的動物源性食物、蛋或製品,以及受沙門氏菌交叉污染的食物,有機會感染沙門氏菌。故此,業界及市民都不應掉以輕心。為確保食物安全,業界和市民應經常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和注意食物衞生。感染沙門氏菌可引致發燒及腸胃不適,例如嘔吐、肚痛及腹瀉等。這類致病菌對嬰幼兒、長者及免疫系統較弱的人,可能會有較嚴重的影響,甚至可引致死亡。」

中心過去三個月沒有收到有市民在該食肆食用口水雞後不適的投訴。

發言人說:「中心已知會該食肆的負責人上述檢測結果,已指令其暫停出售口水雞、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及檢討和改善生產流程。中心並會就事件考慮提出檢控。」

他補充:「食環署會密切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