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突擊搜查店鋪涉嫌非法售賣含未標示西藥成分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 2015.03.31

衞生署今日(三月三十一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一間位於尖沙咀的零售店鋪,該店鋪涉嫌非法售賣和管有含未標示第I部毒藥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曾於較早前的監測行動中,在該零售店購得兩款產品「SLYN Both Plus」及「SLYN Both」的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測結果顯示,兩種產品均含有「奧利司他」及「氟西汀」,而「SLYN Both」亦含有「西布曲明」。

「奧利司他」、「氟西汀」及「西布曲明」均屬第I部毒藥。「西布曲明」曾用於抑壓食慾。由於該藥能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自二○一○年十一月起,含「西布曲明」的產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奧利司他」用於治療肥胖症,其副作用包括急便、油便、排便次數增加、排便失禁、頭痛及腹痛,甚至可導致嚴重肝臟受損。「氟西汀」用以治療抑鬱症,可能引致出現幻覺及失眠。

產品含「奧利司他」及「氟西汀」為處方藥物,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處方藥物亦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或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購買。

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53歲女子,她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I部毒藥和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的調查仍在繼續。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非法售賣或管有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說:「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有懷疑或服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要控制體重,市民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不應在沒有醫生指引下自行使用受管制藥物。」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源不明的產品。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圖片